一、申领对象
服务券申领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注册地在我市工业集中区(园区)、小企业创业基地、科技(软件)综合体、众创空间、商贸集聚区、文创集聚区等创新创业载体内(以市相关部门确认的载体为准),或列入市工商部门2017年“个转企”名录,规模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见附件)的小微企业。
2、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经营正常、管理规范,无严重失信行为。
3、符合产业发展方向,不属于重污染企业和“263”专项行动等关停企业。
服务券签约服务机构不得申领服务券。
二、申领时间
2018年7月30日10:00开始至2018年8月31日17:00止。
三、申领方式
企业自主申领,登录“扬州市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简称“1+N”服务网,网址:http://sme.yangzhou.gov.cn,未在平台注册的企业需先完成注册),先在首页动态信息中阅读《扬州市小微企业服务券管理办法》、《2018年度扬州市小微企业服务券实施细则》,了解服务券政策和使用方式,然后点击首页“我要优惠券”,在服务券一栏点击“立即申领”,进入申领页面填报小微企业服务券申领表,上传企业营业执照和申报人身份信息,提交审核。通过审核的企业即可获得一万元的服务券电子券。
四、其他事项
企业需对填报信息、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同一家企业只能申领一张服务券,不得重复领取。系统会自动将审核结果发送短信告知企业人员(以申领时填写的手机号码为准),企业也可登录“1+N”服务网,点击“我的优惠券”功能菜单,查看服务券审核状态。
市经信委和各县(市、区)、功能区经信委(经发局)设立业务咨询和监督电话,接受业务咨询和社会监督。
扬州市经信委:87327923(业务咨询),87866629(监督举报);
广陵区经信委:82088853(业务咨询),82088851(监督举报);
邗江区经信委:87869126(业务咨询),87862361(监督举报);
江都区经信委:86553982(业务咨询),86299619(监督举报);
宝应县经信委:80890234(业务咨询),88915368(监督举报);
仪征市经信委:80857633(业务咨询),80852943(监督举报);
高邮市经信委:84614430(业务咨询),85080421(监督举报);
市开发区经发局:87962682(业务咨询),82982682(监督举报);
化工园区经发局:89185801(业务咨询),89185830(监督举报);
生态科技新城经发局:82931036(业务咨询),82931028(监督举报);
蜀冈瘦西湖景区经发局:87288390(业务咨询),87975169(监督举报)。
附件:
附件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