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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扬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2-08-15 15:18

各县(市、区)、功能区工信局(经发局)、财政局(财审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省中小企业服务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苏财工贸〔2022〕53号)、《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的八项措施》(扬工信中小〔2022〕63号)精神,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度扬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扬州市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经营2年以上(截至2021年12月31日);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3、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

        4、尚未认定为国家级或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5、须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条件:

(1)2021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或近两年累计新增股权融资超过2000万元);

(2)2021年研发投入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

(3)按照管理办法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附件1)评价得分超过60分,或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近三年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二、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系统开通时间:8月12日-8月22日,项目推荐地区工信、财政部门联合行文报送截止时间:8月25日。

三、申报流程

1、企业按照自愿原则,登录市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sme.yangzhou.gov.cn),点击“易申报”系统。未注册的企业需先注册为平台用户,登录申报页面后选择“扬州市2022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项目申报”,上传有关佐证材料。申报企业需同时完成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2、各县(市、区)、功能区工信部门通过申报管理系统(http://172.21.14.212:16660/procheck),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申报主体信用情况和是否完成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进行初审。审核通过的项目,由各地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附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盖章文件一式2份),提交企业申请书及佐证材料(附件3,须与网上申报系统提交信息一致,一式2份装订成册),报送至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处。

3、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开展评审、审计和公示,对评价得分超过60分的企业公告为2022年扬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按照评价得分高低,择优给予一次性奖励。

市财政局工贸发展处联系人:许丹;联系电话:80597107;

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处联系人:刘天宇;联系电话:87868159;电子邮箱:yzzxjzhc@163.com。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 87868520;市工信局机关纪委:82988966。

        技术支持电话:吴雪、陈雅欣;联系电话:13852217400、15305278583。


附件:

   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价指标 .docx


   2、扬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docx


   3、扬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docx


   4、扬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佐证材料.docx

 

扬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扬州市财政局 

2022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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