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创动态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扬州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7-21 15:06
扬工信服务[2023]119号

各县(市、区)、市开发区工信局,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经发局:

为加快制造和服务融合发展,提高全市服务型制造发展整体水平,现就开展2023年度扬州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申报分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服务型制造示范平台两个类别。

示范企业申报主体为制造业企业,面向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及其他服务型制造创新模式开展申报;示范平台申报主体为从制造业企业衍生出的服务平台或第三方专业服务平台,面向共享制造、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及其他服务型制造创新模式开展申报。

申报单位应符合《扬州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要求,并按《扬州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申报材料》(详见附件2)准备申报材料。

二、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请各地工信部门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育辅导,积极组织本地区优势企业(平台)参加申报。

2.线上申报。请各地工信部门通知申报单位登录扬州市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易申报”系统(http://sme.yangzhou.gov.cn/login.html),并于7月31日至8月31日期间完成线上申报,过期不予受理。

3.属地审核。请各地工信部门登录“易申报”审核端口,于9月8日前完成对属地单位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并将2023年度扬州市服务型制造示范推荐表(可在系统导出)盖部门公章报送至市工信局产业园区与生产服务业处。

三、其他事项

1.项目申报业务咨询电话:87868213。

2.线上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5949087077(吴建扬);18860926443(刘智慧)。

附件:

1.扬州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申报条件

2.扬州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申报材料

扬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21日

附件1:扬州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申报条件.doc

附件2:扬州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申报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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