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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4-04-28 17:39

工信服建202461


各县(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信局,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经发局:

为提升中小企业公共服务能力水平,根据《扬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扬工信规〔20211号,以下简称《市级平台认定办法》)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4年度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市级示范平台)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市级示范平台认定根据平台在建设水平、服务能力、服务绩效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分一星、二星个等级申报单位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选择申报相应星级

1申报单位必须是符合《市级平台认定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技术、创业、融资、培训等服务的独立法人,在扬州注册且运营两年以上

2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等,资产总额不低于50万元

3、具有较强的专业服务能力,从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比例占80%以上

4具有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和服务辐射带动能力,集聚服务机构2家以上。

5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合理的收费标准和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对小微企业的服务要有相应的优惠条件,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不少于总服务量的20%

6、服务业绩突出,年服务中小企业50家以上(培训类平台服务企业不少于300家),用户满意度在85%以上。

二、申报程序

1平台申报:申报单位登录扬州市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易申报系统(http://sme.yangzhou.gov.cn),于430日至531日完成线上申报,过期不予受理。

2县(市、区)审核:各地工信部门登录易申报智能服务平台审核端口http://sme.yangzhou.gov.cn/login.html),于65日前完成辖区内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审核。

3审查、评审与公示:市工信局对各地审核通过的单位进行材料审查、现场核查并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拟认定市级示范平台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2024年度市级示范平台名单。市级示范平台实施动态管理,有效期三年,起止期为202511日—20271231日。

三、其他相关要求

1按照有效期3年要求,2024年处于有效期最后一年的市级示范平台需重新申报市级认定。同时获得国家、省或市级认定的平台2024年均处于有效期最后一年的,建议重新申报市级认定。

2、市级示范平台、市级示范基地认定原则上不得同时申报。

3请各地工信部门202465日前将申请报告、市级示范平台推荐表(可在系统导出)盖章报送至市工信服务体系建设处,并同步上传推荐表

联系人:吴文敏     联系电话:0514-82181720

技术支持:刘智慧18860926443、朱美玲18652505083

 

附件:市级示范平台提交材料清单(网上申报提交).docx


 

 

扬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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