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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分类
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
文件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
政策分类
减免政策
政策扶持方式及标准说明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指导机关及联系方式
扬州市税务局货劳科 蓝茜89333070
政策全文
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
文件名称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文号
财税〔2019〕22号
政策分类
减免政策
政策扶持方式及标准说明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政策指导机关及联系方式
扬州市税务局货劳科 蓝茜89333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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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
文件名称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
文号
财税〔2018〕50号
政策分类
减免政策
政策扶持方式及标准说明
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政策指导机关及联系方式
政策全文
进一步加强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
文件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
文号
税总发〔2014〕122号
政策分类
减免政策
政策扶持方式及标准说明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把落实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列入各级税务机关重要议事日程
二、持续广泛宣传,进一步营造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良好舆论环境
三、依托信息化手段,进一步为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提供便利
四、进一步加强工作督查和绩效考核,为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提供组织保证
政策指导机关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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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文件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号
税总函〔2016〕74号
政策分类
减免政策
政策扶持方式及标准说明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提质增效的重要推手。优惠政策“含金量”大,社会关注度高,税务机关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统筹谋划,扎实部署,建立科学有序、衔接顺畅的工作机制,既要加强内部各部门、各环节之间的配合,又要注重与科技、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形成合力。要通过优化服务,简政放权,为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营造良好环境,降低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的成本,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将对企业的税收优惠转化为鼓励市场主体加大研发投入、提高创新水平的强大动力。
政策指导机关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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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取消、降低、放开18项经营服务性收费
文件名称
我省再次取消、降低、放开18项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有关情况
文号
无文号
政策分类
减免政策
政策扶持方式及标准说明
省物价局始终把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作为转变价格工作职能、优化实体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在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清费减负各项政策的同时,着力清理和规范省级立项的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通过取消、停征、降低、放开等方式,坚决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
政策指导机关及联系方式
物价局便民服务大厅,0514-80979692
政策全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文件名称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文号
无文号
政策分类
减免政策
政策扶持方式及标准说明
简化企业资产损失资料报送,是为了切实减轻企业办税负担。同时,考虑到现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已有资产损失栏目,企业可以通过填列资产损失具体数额的方式,实现资产损失申报。因此,《公告》第一条明确,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公告》发布后,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有关规定,对资产损失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集,并妥善保管,不需在申报环节向税务机关报送。
政策指导机关及联系方式
税务局税收宣传中心,(0514)87780137
政策全文
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文件名称
扬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文号
无文号
政策分类
减免政策
政策扶持方式及标准说明
市财政安排各地区入库企业培育资金单个企业最高支持额度10万元,各地区应当安排相应的培育资金,与省、市培育资金共同支持高新技术企业。
政策指导机关及联系方式
财政局办公室,0514-87860949
政策全文
孵化器孵育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文件名称
扬州市省级以上孵化器孵育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文号
无文号
政策分类
减免政策
政策扶持方式及标准说明
安排市孵育资金是为了通过专项资金激励扶持,引导孵化器优化孵化环境,完善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提升科技创新创业服务能力,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建设具有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业高地。
政策指导机关及联系方式
财政局办公室,0514-87860949
政策全文
孵化器孵育计划资金管理办法
文件名称
扬州市省级以上孵化器孵育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文号
无文号
政策分类
减免政策
政策扶持方式及标准说明
市财政安排省级以上孵化器孵育计划资金(以下简称“市孵育资金”),用以推动全市孵化器发展。为规范和加强市孵育资金的使用管理,制定本办法。
政策指导机关及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办公室,0514-87347583
政策全文
扬州市公安机关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十八条措施
文件名称
《扬州市公安机关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十八条措施》解读
文号
无文号
政策分类
减免政策
政策扶持方式及标准说明
  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结合公安部《深化治安管理“放管服”改革便民利民6项措施》和省公安厅《全省公安机关依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扬州市公安局研究制定了《扬州市公安机关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十八条措施》。
政策指导机关及联系方式
扬州市公安局,0514-87031111
政策全文
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
文件名称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文号
财税〔2017〕20号
政策分类
减免政策
政策扶持方式及标准说明
自2017 年4月 1日起,取消或停征 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具体项目见附件),将商标注册收费标准降低 50%
政策指导机关及联系方式
扬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潘继峰,0514-87933150
政策全文
取消或停征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决定
文件名称
《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取消或停征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决定的通知》
文号
国质监财函〔2017〕140号
政策分类
减免政策
政策扶持方式及标准说明
自2017年4月1日起停征4项中央设立的质检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取消1项: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评审费。
(二)停征3项:
1. 出入境检验检疫费。
2.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含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费,不含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自愿委托检验费。
3. 计量收费,即行政审批和强制检定收费,非强制检定收费不得列入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强制企业接受服务并收费。
政策指导机关及联系方式
扬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潘继峰,0514-87933150
政策全文
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
文件名称
《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文号
(财税〔2017〕20号)
政策分类
减免政策
政策扶持方式及标准说明
  交通运输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自2017年4月1日零时起停征船舶登记费、船舶及船用产品设施检验费(中国籍非入级船舶法定检验费)等2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下简称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策指导机关及联系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扬州海事局政务中心,居亚,0514-80979193。

政策全文
食品监督管理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
文件名称
《关于重新发布我省食品监督管理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文号
苏财综[2016]108号
政策分类
减免政策
政策扶持方式及标准说明
  药监局,国家公布项目,对小微企业免收药品注册费补充申请注册:常规项5900元/品种,每增加一个规格加收20%;需技术审评的28300元/品种,每增加一个规格加收20%。
  药监局,国家公布项目,小微企业免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首次注册费84500元/注册单元。
政策指导机关及联系方式
  市物价局收费管理处,叶长银,87863598。
政策全文
暂停征收防洪保安资金
文件名称
关于暂停征收防洪保安资金的通知
文号
苏财综〔2016〕22号
政策分类
减免政策
政策扶持方式及标准说明
  自2016年1月1日起,暂停征收防洪保安资金。
政策指导机关及联系方式
  市地税局税政一处,方向,82988073
政策全文
支持机械及特色高端装备产业政策措施
文件名称
《关于进一步支持机械及特色高端装备产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意见》
文号
政策分类
减免政策
政策扶持方式及标准说明
  对机械产业重大攻关、关键项目、服务体系、品牌创建等特色环节和特色高端装备产业示范试点、增量培育、质量攻关、服务体系等特色环节按相关规定分别给予20万元—300万元奖补。
政策指导机关及联系方式
  市经信委机械装备处,程玮,82890601。
政策全文
支持全市汽车产业加快发展、特色发展政策措施
文件名称
《关于进一步支持汽车产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意见》
文号
政策分类
减免政策
政策扶持方式及标准说明
  对汽车产业关键项目、重大攻关、服务体系、品牌创建、园区升级等特色环节按相关规定分别给予20万元—300万元奖补。
政策指导机关及联系方式
  市经信委汽车产业处,耿江波,87868163。
政策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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