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分类
关于助力企业纾困发展大规模开展企业职工岗前培训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的通知
关于加强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和培训工作管理的通知
关于做好企业人才引进相关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扬州市企业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加强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和培训工作管理的通知
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 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扬州市“绿扬金凤计划”的通知
扬州市青年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做好我市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江苏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园和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支持企业大力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省第二批生态环境监测“三五”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江苏省高技能人才重点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江苏省第五期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选拔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实施青年就业启航计划的通知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办法
《扬州市金融支持高层次人才创业实施细则》解读
文件名称
关于助力企业纾困发展大规模开展企业职工岗前培训的通知
文号
苏人社函〔2021〕102号
政策分类
人才政策
政策扶持方式及标准说明
政策指导机关及联系方式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0514-80978026
政策全文
文件名称
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的通知
文号
财会〔2021〕4号
政策分类
人才政策
政策扶持方式及标准说明
为贯彻落实国家人才强国战略,不断增强我国在国际会计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着力培养一批符合我国会计工作国际交流与合作需要的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财会〔2018〕12号)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启动2021年度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并委托会计准则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政策指导机关及联系方式
扬州市财政局办公室,0514-87860949
政策全文
文件名称
关于加强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和培训工作管理的通知
文号
扬人社函〔2020〕36号
政策分类
人才政策
政策扶持方式及标准说明
政策指导机关及联系方式
扬州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0514-80978101
政策全文
文件名称
关于做好企业人才引进相关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号
扬人社〔2020〕36号
政策分类
人才政策
政策扶持方式及标准说明
政策指导机关及联系方式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0514-80978026
政策全文
文件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企业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
文号
扬府办发〔2018〕36号
政策分类
人才政策
政策扶持方式及标准说明
在我市相关企业全职创新或创业的符合一定条件的青年人才,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技师职业资格的,可连续三年享受每月500元租房补贴;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可享受6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连续三年每月1000元租房补贴;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以上的,可享受15-20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连续三年每月3000元租房补贴。
政策指导机关及联系方式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0514-80978026
政策全文
文件名称
关于加强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和培训工作管理的通知
文号
扬人社函〔2020〕36号
政策分类
人才政策
政策扶持方式及标准说明
对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户籍地、常住地、培训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含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按规定给予400-2000元职业培训补贴。
政策指导机关及联系方式
扬州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0514-80978101
政策全文
文件名称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号
扬人社〔2020〕55号
政策分类
人才政策
政策扶持方式及标准说明
对企业在职职工(含见习期)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技能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中级工水平每人每年4000元、高级工水平每人每年5000元、技师水平每人每年6000元、高级技师水平每人每年80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政策指导机关及联系方式
扬州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0514-80978101
政策全文
文件名称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扬州市“绿扬金凤计划”的通知
文号
扬人才办〔2020〕22号
政策分类
人才政策
政策扶持方式及标准说明
对引进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顶尖人才按“一事一议”,三年内给予最高5000万元资助;对创新创业团队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对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给予最高300万元资助;对优秀博士二年内给予6-15万元资助。
政策指导机关及联系方式
中共扬州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
0514-87863648
0514-87863648
政策全文
文件名称
扬州市青年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试行)
文号
扬人社规〔2020〕2号
政策分类
人才政策
政策扶持方式及标准说明
见习基地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向见习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费,可向人社部门申报见习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60%标准支付。见习基地留用见习人员的,可根据留用率情况申请一次性见习补贴或指导管理费用。见习期满,对留用率达50%以上的见习基地,按每留用一人补贴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见习补贴;对留用率达不到50%的见习基地,按每留用一人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指导管理费用。
政策指导机关及联系方式
扬州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
就业服务部0514-87951365
就业服务部0514-87951365
政策全文
文件名称
关于做好我市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
文号
扬职称〔2020〕2号
政策分类
人才政策
政策扶持方式及标准说明
充分考量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特点和工作实际,贴近民营企业用人需求,不唯学历、不唯资历、不唯论文、不唯奖项,注重工作能力和业绩考核,注重市场认可和对企业的实际贡献。对职称计算机、职称外语不做限制性要求。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职称时,是否具备初级职称不作要求。
政策指导机关及联系方式
扬州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0514-80978113
0514-80978113
政策全文
文件名称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江苏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园和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号
苏人社函〔2021〕77号
政策分类
人才政策
政策扶持方式及标准说明
政策指导机关及联系方式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0514-80978026
政策全文
文件名称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支持企业大力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
文号
苏人社办函〔2021〕26号
政策分类
人才政策
政策扶持方式及标准说明
政策指导机关及联系方式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0514-80978026
政策全文
文件名称
关于做好我省第二批生态环境监测“三五”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
文号
政策分类
人才政策
政策扶持方式及标准说明
政策指导机关及联系方式
政策全文
文件名称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江苏省高技能人才重点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号
苏人社函〔2020〕190号
政策分类
人才政策
政策扶持方式及标准说明
各设区市要抓紧组织所属县(市、区)、有关单位开展申报和初评推荐工作,以设区市为单位汇总各项目相关材料(含电子文档),纸质申报材料要按照项目分类装盒或装袋,于2020年10月31日前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逾期未报视同放弃推荐。
政策指导机关及联系方式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0514-80978026
政策全文
文件名称
关于开展江苏省第五期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选拔的通知
文号
苏财会〔2020〕16号
政策分类
人才政策
政策扶持方式及标准说明
政策指导机关及联系方式
扬州市财政局办公室,0514-87860949
政策全文
文件名称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号
苏人社函〔2020〕62号
政策分类
人才政策
政策扶持方式及标准说明
在我省企事业单位长期辛勤工作,在一线专业技术和生产服务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成果和贡献,且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乡土人才。
政策指导机关及联系方式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政策全文
文件名称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团省委关于实施青年就业启航计划的通知
文号
苏人社函〔2019〕208号
政策分类
人才政策
政策扶持方式及标准说明
将16-35岁有劳动能力、失业一年以上的青年纳入计划,建立健全覆盖求职创业全过程的帮扶机制,着力调动失业青年就业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分类指导,精准施策,使有需要的失业青年都能得到相应就业政策和服务帮扶,促进其理性择业,积极就业,爱岗敬业。
政策指导机关及联系方式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0514-80978026
政策全文
文件名称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
文号
国发〔2016〕16号
政策分类
人才政策
政策扶持方式及标准说明
1.以技术转让或者许可方式转化职务科技成果的,应当从技术转让或者许可所取得的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50%的比例用于奖励。
2.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实施转化的,应当从作价投资取得的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中提取不低于50%的比例用于奖励。
3.在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主要贡献的人员,获得奖励的份额不低于奖励总额的50%。
4.对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给予的奖励,可按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本规定执行。
2.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实施转化的,应当从作价投资取得的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中提取不低于50%的比例用于奖励。
3.在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主要贡献的人员,获得奖励的份额不低于奖励总额的50%。
4.对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给予的奖励,可按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本规定执行。
政策指导机关及联系方式
政策全文
文件名称
《扬州市区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办法》的解读
文号
无文号
政策分类
人才政策
政策扶持方式及标准说明
主要给予高层次人才来扬市区工作租赁房屋或新购买住房时给予适当资助,租赁房屋政府资助年限最高不超过3年。
政策指导机关及联系方式
市政府办公室,0514-87873313
政策全文
文件名称
《扬州市金融支持高层次人才创业实施细则》解读
文号
无文号
政策分类
人才政策
政策扶持方式及标准说明
三个类别的人才创业企业可以申请,一是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创业类人才、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创业类人才(团队)、扬州市“绿扬金凤计划”创业类人才(团队);二是创业项目行业领先、技术先进,经金融支持高层次人才创业工作小组评定的其他创业人才;三是经有关部门组织评审符合支持条件的其他特殊人才。
政策指导机关及联系方式
市政府办公室,0514-87873313
政策全文